人生有八件事不可做,否则难有善果
2024-03-05
人生有很多可以做的事,也有很多不可以做的事。例如,礼义廉耻、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“四维八德”,都是可以做的事;杀盗淫妄、贪瞋邪见等“五戒十恶”,则不可为之。除此之外,一般生活里,还有很多不可做之事,兹举“八不可”,说明如下。
1. 说话不可无忌
人每天都要讲话,讲话要有所顾忌,因为一句话讲了出去,就再也收不回来,所以每句话要说出口之前,必须想到:这句话是伤人呢?还是助人呢?是有益社会呢?还是扰乱大众呢?所谓“一言以兴邦,一言以丧邦”,语言不可不慎。
2. 利害不可不知
在人生的际遇里,难免有一些对我不利,或者于我有利的事,我们都不可不知。如唐雎对信陵君说:“事有不可知者,有不可不知者;有不可忘者,有不可不忘者。”所谓不可不知者,如“人之憎我也,不可不知也;吾憎人也,不可得而知也;人之有德于我也,不可忘也;吾有德于人也,不可不忘也。”所以我们对于每日所遇到的各种利害关系,不可不知。
3. 人情不可不顾
人与人之间,要靠情义连系,如果对人无情无义,容易遭人诟病。因此,亲戚朋友之间,有任何婚丧喜庆之事,应该有一些往来、表示,不可完全不顾情义。
4. 财帛不可乱贪
钱财人人想要,所谓“见钱眼开”,人之常情,但是如果非法取得,也会惹祸上身,所以君子不取非份之财,志士不饮盗泉之水。
5. 晨昏不可颠倒
有的人该睡觉的时候不睡,不该睡觉的时候倒头大睡,“晨昏颠倒”不但有害身体健康,尤其与人往来共事,白天人家要办事,你睡觉造成别人的不便,日久失去因缘往来,终难成事。
6. 轻重不可不明
凡事有轻有重,轻重不分,就是是非不明。更有甚者,本末倒置,以轻为重,以重为轻。有的人与人往来,把别人的事看得很重要,与自己有关的事,轻忽视之;也有的人,只看重自己的事,对别人的事毫不在意,如此都是轻重不分,必有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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